贵阳市 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考试对象: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教基发〔2017〕214号)、《贵阳市教育局关于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筑教发〔2018〕161号)等文件要求, 结合我市高中教育发展的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对象
(一) 贵阳市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二) 有意愿报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二、实施办法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是初中毕业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终结性评价, 是初中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 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学生的主要依据。全市所有应届初三毕业生都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三年级第二学期不再统一举行期末监测考试。
1.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2023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13 门学科。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不含听说能力) 、综合理科(含物理、化学)、综合文科(含历史、道德与法治) 考试按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时间, 在2023年6月24日-26 日进行; 体育与健康考试按《贵阳市 2023届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筑教办发〔2023〕5号)规定执行;其余学科考试按《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 》规定的时间, 分期组织进行。
2.考试方式及成绩呈现方式
语文、数学、综合理科(物理、化学合卷) 、综合文科(历史、道德与法治合卷) 、生物和地理学科(合卷) 实行笔试、闭卷方式;英语学科实行笔试、闭卷与听说能力(人机对话)考试相结合的方式;体育与健康学科实行学校表现、必考与选考项目相结合,统一现场考试和体育综合素养相结合方式。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科目实行计算机考试;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抽签分组方式进行。
以上考试科目成绩以分数和等级两种方式呈现。分数呈现的科目中,语文、数学、综合理科(物理90分、化学60分)满分均为 150分, 英语满分为 120分(其中听说能力30分) , 综合文科(历史 60分、道德与法治70分)满分为 130分, 体育与健康满分为50分(其中体育综合素养10分),总分合计750分。等级呈现的科目中,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设A、B、C、D四个等级;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设“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在所有学科考试中不允许使用科学计算器
3.命题组织
语文、数学、英语(笔试部分)、物理、化学5 个学科参加省厅组织的命题考试,命题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 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内容和学科学业质量评价标准情况, 兼顾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2023届的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 2024届的地理、生物学科由贵阳市组织命题,命题依据各学科的《课程标准》,力求考查学生的核心素养、思维水平、综合发展能力, 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 重点关注学生阅读材料并从中提取有效信息的能力, 关注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试题素材关注生活和社会发展,有机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党史教育、生态文明、垃圾分类等,体现“激励、评价、选拔、导向”功能, 杜绝偏题、怪题。
4.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笔试科目由全市统一组织考试并实行集中网上阅卷。
(二)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遵循学生身心发展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在初中阶段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发展情况进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综合衡量, 为评价学校育人质量和学生发展情况提供依据。
1.评价内容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特长发展等6个方面。
2.评价方式和结果运用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区(市、县) 教育局统筹本区域内初中学校, 按照《贵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 》,结合学校、学生实际进行细化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的思想道德、学业水平等6个方面分别以等级呈现, 将评价结果分为A、B、C、D 四等, 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
综合素质评价6个方面的等级情况除作为考核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外, 仍作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资格条件。
(三)初中毕业考评
1.毕业考评性质
初中毕业生毕业考评(以下简称“毕业考评”) 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评价,目的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学生在课程学习和综合素质发展方面所达到的水平。毕业考评要坚持发展性评价的原则,由各学校根据国家对初中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
2.毕业标准
(1)综合素质
评价内容: 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特长发展等6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
毕业标准: 思想道德与身心健康两个方面必须达到C等及以上, 其他4个方面至少2个方面达到C等及以上。
(2) 课程学习
考评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 13门学科,英语听说能力和物理、化学、生物3门学科实验操作纳入该学科统一考评。
毕业标准: 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4 门课程必须达到C等及以上, 其他课程至少4门达到C等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