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中职(技校)招生任务并实施职业教育“黔匠班”人才培养工程和专业设置调整等工作的通知

2022-04-14
来源:

省教育厅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度中职(技校)招生任务并实施职业教育“黔匠班”人才培养工程和专业设置调整等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职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3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招生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实施职业教育“黔匠班”培养工程和专业设置调整等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招生工作任务
(一)落实招生任务
坚持把发展中职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特色教育强省的重要基础,保持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大体相当。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按照计划执行,不得超计划招生。中职招生在各地上报基础上,今年全省中职招生目标任务为29.2万人(其中技工院校招生4.2万人,中职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2,技工院校招生任务见附件5)。
各市(州)要加强统筹,结合本地实际,将下达的招生任务分解到所属各县(市、区、特区)及院校,确保初中毕业生绝大部分在本地就读或输送至省内优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确保完成中职(技工)招生任务,中职(技工)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中职(技工)相关工作考评;各高职院校要加大中职招生力度,中职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高职相关工作考评。各市(州)教育局将中职任务分解情况(附件3)于4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二)明确招生时间和对象
我省中职(技工)实行春、秋两季招生。中职(技工)招生录取春季注册时间截止到5月30日,秋季截止到11月15日。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学生,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的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学生不得注册春季学期学籍。
(三)用好统一招生平台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职学校(技工院校)要加大宣传力度,本着学生自主、自愿的原则,组织学生做好高中阶段教育(中职、技工)招生平台志愿填报工作。春季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30日,秋季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至9月,统一招生平台网址: 各中职学校(技工院校)要于4月30日前上传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四)推进普职互通
根据《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统筹做好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黔教督(2015)7号)要求,各市(州)教育局继续统筹做好普职互通试点工作。普职互通工作只能在市(州)范围内普通高中学校与中职学校之间进行。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接收从普通高中或其他同层次学校转入的学生,并承认其已修相同课程的学习成绩或学分。普通高中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1年半。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未满1学期的不予转学。中职学校转入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测试,择优公示后选拔,并控制在中职学校当年招生人数的2%以内。学籍互转后,原学校学籍予以注销,学生在原学校享受的各种国 家政策性资助也同时相应取消,到转入学校可按要求申请相应的资助。普职互通试点方案由市(州)制定,报省教育厅备案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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